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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宜瑾助理費案一審宣判7年 綠黨團:尊重司法判決及當事人上訴權利!

发布于 2026-07-03 10:58 阅读(

記者吳家豪/台北報導

民進黨台南立委林宜瑾被控涉入以人頭詐領助理費逾1412萬,台南地院今(7/2)一審宣判7年徒刑、褫奪公權4年,未給予緩刑,犯罪所得沒收,還可上訴。

民進黨台南立委林宜瑾,資料照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莊瑞雄回應,尊重司法判決,也尊重當事人依法上訴的權利。就法律程序而言,目前是一審判決,案件尚未確定,因此現階段不會因一審判決立即喪失立委資格;後續仍應依司法程序辦理,一切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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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檢指出,林宜瑾在擔任台南縣、市議員及立委期間,涉詐領助理費共1412萬,林宜瑾先後繳回500萬及912萬。而台南地院今一審判處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4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