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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審《國安法》處罰鼓吹戰爭言論 麥玉珍自顧自問《社維法》網友嗆「去死」問題!

发布于 2026-07-03 11:02 阅读(

記者孫偉倫/綜合報導

過去問政出現頗多爭議失言的民眾黨立委麥玉珍,今(7)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持續針對《社維法》議題質詢表達意見,但委員會今日排定審議的是《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讓台上備詢的內政部次長馬士元也不得不提醒,這次審查的是《國安法》。

內政委員會審查「國安法」修法草案,民眾黨立委麥玉珍質詢內政部次長馬士元。(圖/國會頻道)

行政院院會先前通過《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鼓吹戰爭言論者將祭出行政裁罰,若犯法將重罰100萬,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日上午安排審查本案,內政部次長馬士元等官員應邀備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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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輪到麥玉珍質詢時卻逕自談論《社維法》修法議題,還談到當初立法院外馬路抗爭活動中,有人設置民眾黨主席黃國昌「靈堂」裝置,若按照《社維法》,是否符合公共場合不當言論,或激發社會對立,足以影響公共秩序的構成要件?如果符合,為何仍未處理?

麥玉珍提到,監察院長陳菊目前因病住院,網路有人傳出其死訊,遭依違反《社維法》送辦;但許多立委社群平台每天都有大量惡意留言,包括「叫人去死」等,質疑是否涉及修法草案中所稱的仇恨性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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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民眾黨立委麥玉珍上台卻不斷針對《社維法》質詢,馬士元則提醒這次審查的是《國安法》。

馬士元表示,此類行為是公然侮辱罪,如地點在立法院外,黃國昌就要和中正一分局提告,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就會處理;馬也舉例,若有人在網路針對他個人說「去死」,也是要提告才會處理,但如果自己覺得無所謂,就不會提告,不過如果有人針對搭乘台北捷運的人說「都去死」,就涉犯恐嚇公眾罪。

麥玉珍再問,修法之後,還是要有人提告才處理?馬士元則指「這不用修法,這是《刑法》的內容,並不是現在要修的法」。馬士元也提醒,麥玉珍討論內容與這次修法沒關係,這次審查的是《國安法》,而麥玉珍談的一部分是《社維法》、一部分是《刑法》有的內容,而《國安法》並沒有包含這一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