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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首起环境刑附民公益诉讼上诉案开庭!

发布于 2026-09-29 21:38 阅读()

  原标题:昆明中院审理环保刑事 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第一案”6人被控 非法处置蓄电池2000余吨

  29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赵某等6人污染环境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

  检察院起诉指控,赵某等6名被告人在未取得处置危险废物(废旧蓄电池)资质的情况下,非法处置废旧蓄电池2000余吨。经鉴定,6名被告人非法以废旧蓄电池冶炼铅锭的生产活动,对区域环境土壤造成了污染,环境损害数额共计人民币397万余元。

  该案由富民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富民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后,原审被告人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杨某等3人不服,向昆明中院提起上诉。昨天的庭审中,对于该案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也委派检察官出庭。法庭对案件进行了充分调查,并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案件将择日宣判。

  该案是《土壤污染防治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昆明市第一起涉及土地污染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上诉案件,也是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以来第一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上诉案件。(记者 柏立诚 通讯员 普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