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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家庭监护防线 陵水检察院首次发出 “督促监护令”!

发布于 2026-10-10 03:55 阅读()

原标题:筑牢家庭监护防线 陵水检察院首次发出 “督促监护令”

针对孩子的犯罪行为,家长们应当反思自己的监护是否缺位。近日,陵水检察院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涉案未成年人小斌、小韦、小娇(均化名)的监护人训诫的同时,首次发出 “督促监护令”,并邀请公安、教育、关工委、学校等相关部门人员现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提升督促监护工作质效。

图为陵水检察院“督促监护令”现场(陵水检察院供图)

陵水检察院在办理郑某某盗窃案件中发现,三名未成年人小斌、小韦、小娇(女)有多次盗窃行为,均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检察干警联合侦查人员对三人的生活环境、家庭教育、成长经历、性格特征、学校表现、案发后的表现、监护人日常履职情况等开展社会调查。发现三名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均未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存在疏于与孩子进行沟通,未及时了解孩子的思想状况,对孩子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没有及时预防、管教和制止等问题。本案中的三名未成年人正处于最需要家庭关心及监护人管教的成长阶段,针对该案的具体情况和折射出来的问题,检察官认为,应充分发挥家长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教育作用,强化家庭教育职责,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决定向三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同时,结合社会调查情况,检察官分别向监护人提出了有针对性的监护要求和建议。

图为陵水检察院发出的“督促监护令”(陵水检察院供图)

送达“督促监护令”仪式上,检察官当场向小斌、小韦、小娇的家长宣读送达了“督促监护令”,现场进行释法说理,与家长们进行深入沟通,向其说明不履行监护职责,将由陵水检察院予以训诫或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家长们认真聆听后,表示深受震动和愧疚,并承诺今后将努力做一个称职的家长,积极履行监护职责,更多地关爱孩子身心发展。(记者 利声富 通讯员 任龙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