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

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资讯

驻马店发投集团拟发行不超过20亿元科创债,选聘主承销商!

发布于 2026-10-22 03:08 阅读()

原标题:驻马店发投集团拟发行不超过20亿元科创债,选聘主承销商

【大河财立方消息】据驻马店市产业投资集团,驻马店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亿元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公开选聘主承销商。

本次债券注册额度不超过20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

选聘主承销商项目比选范围为:发行债券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方案编制、报批、后续的发行承销、登记备案及债券本息的代理兑付等)。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至债券本息偿付结束。

附: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比选申请人须为在中国境内合法经营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证券承销所需资质。

(二)最近三年比选申请人及项目成员未受到过债券承销类业务相关的行政处罚。

(三)比选申请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四)比选阶段参选人可以单独参选,或组成联合体参选。以联合体参选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提供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参选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材料,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资料进行汇总后统一提交给比选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比选响应文件视为已代表联合体各成员的意愿和真实情况;

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参选、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