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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2020年城乡低保及特困供养对象提标补发工作完成!
发布于 2026-11-06 10:48 阅读()
原标题:兰州2020年城乡低保及特困供养对象提标补发工作完成
中国甘肃网6月5日讯 据甘肃日报报道(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徐俊勇)近期,兰州市民政局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相关通知要求,扎实有序开展2020年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提标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有和新增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保障资金已全部按照提标后标准,从1月起补发到位。
从2020年1月1日起,兰州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10%,五区由每人每月712元提高至每人每月783元,三县由每人每月53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89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10%,由每人每年402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4428元,一、二类低保对象月保障标准由335元、318元提高至369元、350元(即年保障标准分别由4020元、3816元提高至4428元、4200元),三、四类低保对象保障标准保持不变;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年12215元、5757元;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年提高240元,按照全自理、半自理、全护理三档,分别提高至每人每年1440元、2640元、38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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